集体收房在与开发商会谈时应做哪此准备工作?
作者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刘桂林律师
联系方式 66034484 13611194798 13381063370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联系方式
读者疑问:集体收房在与开发商会谈时应做哪此准备工作?
律师答疑:每次会谈必须根据会谈主题确定一个主谈人,可以是为玉委托的律师,也可以是业主代表,并由该主谈人根据自己对会谈预期的判断建议其他参加会谈的成员名单。每次参与会谈的人员,除委托律师以外, 一般不应少于3人;每次会谈之前业主代表负责人应召集参加会谈的人员进行讨论,共同议定会谈原则、制订策略并视情况作必要的书面准备或备案。参与谈判的业主代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加。每次会谈的时间、地点均应通知到小组每位成员,各成员享有平等参与权,但如果到场,必须服从主谈人的指挥,未经允许不宜发言。会谈主题必须明确,分工明确,服从主谈人指挥,禁止多人同时发言。

新房
二手房
租房
特价房
尾房
家居跳蚤市场
家居建材超市













